基建处部门职责
日期:2019-03-01 14:02:10  发布人:admin_jjc  浏览量:664

    1.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、完善学校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,当好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决策的参谋。   

    2.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和标准,拟定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学校基建规模方案,报学校党委会研究。

    3.根据学校发展各阶段教学、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方面的需要,拟订和执行年度及各项目的建设和大型维修改造计划,组织基建和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及其经济、技术和社会可行性论证。

    4.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,依法依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、报建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竣工验收、代建管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。

    5.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签订,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、进度的检查与监督,工程预算,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工作,协助审计处做好工程耗材与实物工程量的核实,工程决算等工作,参与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及有关基建设备的采购工作。

    6.负责编制基建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,加强财务管理,按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把好付款的第一关,保证学校各基建项目经费合理使用,努力提高投资效益。

    7.负责对基本建设立项、报建、设计、施工图纸、竣工验收等文件资料的整理、建档、移交和归档工作。

    8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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